一审开庭后,法庭当庭宣告审判则立马得到判决结果,若法庭定期宣告审判,其定期的期限没有。但是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的一般审理期限是两个,如果人民没有申请延长审理期限、补充侦查、改变管辖,使案件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在这两个月内人民必须审理终结案件,即意味着案件当事人可以得到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