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局调解,在接受劳动者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明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或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和诱导,最终鼓励双方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调解步骤如下:
1、申请;
2、受理;
3、调查;
4、调解;
5、制作调解协议。
但用人单位不接受调解的,劳动局将通知劳动者向劳动争议和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准备仲裁申请。证据材料向劳动争议和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仲裁委员会还将组织时间召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调解,或者在开庭时直接调解双方。双方能达成协议的,出具仲裁调解书或者劳动者直接撤诉。达成协议的,仲裁委员会直接在庭审后送达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