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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办案的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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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的办案流程:在接到报案后,先由机关立案侦查;然后侦查终结后,由机关向检察机关移交案卷、证据材料;再由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最后由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审查决定。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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