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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行人相撞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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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与行人相撞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1、机动车与行人相撞责任划分如下:

(1)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不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并且有出现打电话、听耳机的行为,导致注意力不集中而撞到行人的,驾驶人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驾驶人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但由于行人在走路的过程中不按照红绿灯的指示,而导致与机动车发生撞击的,行人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也要承担不超过总责任的10%;

(3)如果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都不是由于驾驶人和行人的原因造成的,行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事故有造成损失,可以减轻驾驶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并要求交通到达现场;

2、交通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处置,现场勘查后,如果肇事者逃逸,未予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10日内,由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扣押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和现场勘查;

4、当事人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结论的,机关应当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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