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罪既遂判刑的规定为:
1、一般情形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罪的区别有两点,分别是:
1、行为不同。挪用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挪用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行为人将自己保管或经手的特定款物,未经批准,擅自调拨,用于其他方面,这种挪用行为无论是用于非法用途还是合法用途,都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