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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需要重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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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不需要重签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名称在注册一年之后才能够变更。

一、营业执照更名需要什么手续?

一、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7、重新刻公章。

二、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二、变更事项的意思是什么

变更事项是指登记事项内容中某一项或者某几项的更改。公司变更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有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住所变更、公司组织形式变更、营业期限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变更或者名称的更改。需要法律、行规决定规定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三、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不满1年可以变更吗

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情况下,有限公司是能申请变更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无特殊原因的,在1年内不得申请变更名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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