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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能否断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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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不能断绝关系。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灭,它是根据血缘关系而存在的。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并且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不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向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而不能断绝关系。

一、和子女脱离关系怎么办理

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建立有两种,一是具有血缘关系,一种是通过抚养关系建立。18岁以后,就是一位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有民事行为都与家庭成员无关,也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断绝关系。想要通过法律来解除儿女与血缘父母的关系是不行的。

法律没有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成年子女可以断绝关系,但收养关系可以断绝父母与子女关系。

二、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和父母断除亲属关系

1、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目前我国没有关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父母同意与子女关系断绝法律上到底有效吗

父母子女关系,从法律意义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基于血亲关系的,另外一种是基于收养、或者婚姻建立的父母子女关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自然血亲的父母与子女,是不能断绝关系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

因为收养建立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可以依法解除的。但是养子女被养父母抚养成年,养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时,养子女仍应当给付生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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