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普通开错了,可以作废重新开, 2.普通当月开错了都可以重开,只要将各联收集齐并加盖作废印章,同时在开票系统当中作废该就可以了,然后就可以重新开了。 3.如果是普通隔月作废,只要将原收回,再开一张红字就可以了,不用到税务局去申请。
法律依据:《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代开专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有关规定处理.税务机关代开专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