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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双方均可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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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一、公房承租权的类型

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可以以结婚的时间为节点将公房的承租权的分割如为如下三类:

1、一方在婚前取得了公房承租权,离婚对承租权仍归一方享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2、双方在婚前各自取得了公房承租权,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承租权归双方享有,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

3、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后取得房屋承租权,承租权归双方所有,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

二、离婚时拆迁补偿款要怎么进行分割

1、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2、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

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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