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有以下责任:
1.发包人雇用工程师并委托他全权履行发包人的合同责任。
2.发包人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做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做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
3.及时做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做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
4.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
5.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
6.按解析所说为发包人和工程师对各承包人和供应商的工作协调。
一、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含哪些款
(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1、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障施工所需的工作条件。
2、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的基础条件,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
3、发包人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设计的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6、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约定工程质量、期限交付建筑工程是承包人的基本义务。
2、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应妥善保管。
3、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的检查。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如何的
1.不得违法发包的义务。
2.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为承包人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及时验收的义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