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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协议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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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双方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并解决与此相关的争议,诉讼离婚分为起诉、审理、判决三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1、原告起草离婚起诉状,搜集整理证据材料;

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证据应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材料应提交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1寸照片一张。

2、向有管辖权的递交民事起诉状以及有关证据资料;

3、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受理后通知原告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

4、在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开庭传票;

6、开庭审理,进行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

先由,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

之后,开始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依次举证质证。

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7、双方无法调解,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作出判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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