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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的照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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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照的照片要求是:

1、相片背景为白色(白发及秃发者相片背景须为浅蓝色),三张完整二寸近照,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相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脸太白,阴阳脸,脖子太长,照片两边宽度太窄,眼镜反光。

2、护照的照片为持证人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着深色带领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女性不能披肩发,不得佩戴首饰照相,相片只限一人。

3、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连同边宽50毫米×35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度:28~33毫米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及其授权的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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