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只能红冲,不能作废。电子冲红的步骤如下:选择软件左上角的“管理”。选择软件中间的“填开”。再弹出来的类型中选择“普通”或“电子普通”。在填开界面选择上面的“红字”。在弹出的窗口中填入需冲红的“代码”、“号码”。点击下一步。(该的负数数据自动填入到开具界面中)。点击右上角的“打印”(电子普通点击右上角的“保存”)。
电子出现冲红情况主要是针对原开有误所做出的一种更正提醒,一旦发现电子冲红后,则需要重新开具的调整账目,否则将会出现开具的受阻问题。电子的出现也是信息不断更新发展中的一种进步体现,和普通一样,它也是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发放给各个商家使用的,号码也都采用的是与常规相同的编码与防伪技术。一旦出现电子冲红后收款与付款方都未入账的情况下,收款方应该先收回冲红作废的,随后还需要特别加注“作废”字眼,然后按照正确的更正方式重新开。
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电子?
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后,发生开票有误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的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当月开具的可以直接作废,次月就需要开红字。
电子倾向于取代纸质。然而,在使用电子方面存在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电子可以打印两次,而无需专用章。这可能会导致双重报销问题。只有核对才能核对。假冒技术的威力如此强大,以至于可以用更正的退款,因为会计编号保持不变,财务总监必须进行全面审计以确定的真实性。在填写电子的内容时,我们应仔细检查,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或者电子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与纸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