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海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如下:
1、走私犯罪案件。如,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及其他方便的案件。海关其他部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武装掩护走私以及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案件;
2、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