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开具要求为:需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凭借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前往地税机构开具。如地税机构在开具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则要缴清相关的税费之后才能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依照税收法律、行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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