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处理打架事件的流程及处罚措施:机关接警后迅速出警,根据现场情况处置;如果无法制止,呼叫支援并采取必要措施;结束后可进行当场调解,有伤者需拨打急救电话;无法调解或构成犯罪的要取证并进行处罚;轻微伤或不构成伤情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轻伤或重伤的按刑法定罪量刑;情节较轻的可处拘留和罚款;结伙殴打、伤害特定人群或多次伤害的处以更重的处罚。机关处理打架事件时需配合正常工作。
法律分析
一、派出所处理打架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机关接警后,会迅速出警;
第二步: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置;
继续打架斗殴的,且现有警力无法处置的,立即呼叫支援,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口头警告、徒手制止、使用警械制止,符合条件的,可以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要做好取证工作。制止后,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不能调解的带至机关处理(有伤者的,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救治)。
已经结束的,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进行当场调解,不能调解的带至机关处理(有伤者的,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救治)。
第三步:不能当场调解或构成犯罪的,依法取证,进行处罚。
1、经鉴定:被侵害人属于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不要求鉴定的,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
2、经鉴定:被害人属于轻伤或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定罪量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
(2)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之间发生殴打,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4)双方均有主观过错,且伤害后果较轻的。
二、打架斗殴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打架都没有对双方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其实机关在到达现场以后也是先会将动手打架的相关人等一并带到指定的场所,具体的了解了打架的原因之后进行条调解。一些恶性打架事件,机关在处理的时候就是有可能会直接按照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程序进行的,但是到了派出所以后最好是配合机关的正常工作。
结语
派出所处理打架事件的流程包括接警、现场处置、支援呼叫、口头警告、徒手制止、使用警械制止、取证、当场调解、带至机关处理等步骤。根据情节轻重,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包括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对于没有实质性伤害的打架事件,机关会进行调解,但对于恶性打架事件,可能会按照刑事案件程序处理。在派出所配合机关的正常工作是最好的做法。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或者办案部门应当严格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确保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三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机关应当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被害人是否自愿和解,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机关审查时,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可以听取双方当事人亲属、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员以及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相关人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