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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无故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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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无故辞退员工有补偿。

补偿的具体方法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公司辞退员工无需补偿的情况如下: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劳动者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趁人之危手段订立劳动合同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6、劳动者因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7、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8、劳动者因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9、劳动者从事的是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工作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10、劳动者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终止用工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综上所述,无故辞退员工的应当赔偿相应的费用,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员工提出相应的补偿费用,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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