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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强制措施之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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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经常会接待这样一种当事人:从侦查阶段就被取保候审,之后一直没有关注办案进程,直到检察机关通知其做笔录甚至通知其开庭的时候,才匆忙地来找律师,问他们为什么没有早来找律师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说:我们以为在做个笔录,办理了取保候审出来了就没事了。

其实不只是嫌疑人,很多人都以为取保候审了就没事了,形成这种错误认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大家不了解取保候审是一方面,有时候为了让嫌疑人尽快作有罪供述,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机关也可能忽悠犯罪嫌疑人:赶紧认了吧,签了笔录吧,签了我们就给你办取保候审,办了取保候审你就可以出去了,就没事了,这种忽悠无形中也加固了嫌疑人的错误认识。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把取保候审扒个底朝天。

取保候审与保释的区别

很多人对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不怎么了解,但是在看美剧的时候可能会看到一些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缴纳一大笔保释金之后被保释的情节,就想当然地认为国外的保释就是中国的取保候审。这种认识正确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可以说是脱胎于国外的保释制度,所以两者确有相似之处,但是取保候审制度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所以两者之间也存在诸多不同之处:

一、适用的范围不一样。英国保释的适用范围很广泛。从理论上说,无论什么性质的案件都可以保释,并不因为罪行严重而被拒绝保释。拒绝保释有三种情形:

1、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按照保释要求出庭,如以前保释有潜逃记录而没有合理的解释。

2、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进一步犯罪。这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前的经历与此次犯罪的性质等因素来判定的。

3、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威胁、干扰、伤害证人。一般说来,除特殊案件,如杀人、强奸、持抢劫、外国人犯罪、走私、毒品犯罪及有前科的案件外,其他案件的保释率很高。而在我国,取保候审的范围相对就比较狭窄。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取保候审的范围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程序不一样。与我国逮捕必然导致羁押的做法不同,国外实施逮捕后,须决定是羁押、无条件保释还是有条件保释,同时提取指纹并进行DNA取样,决定羁押的,必须在24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内提交治安法官。开庭后,法庭仍须考虑是否应对被告人予以保释。在我国,拘留、逮捕后就必须关押,取保候审是对拘留、逮捕措施的补充,而不是先决考虑。

三、权利不一样。在国外,保释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司法部门首先必须优先考虑,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得拒绝。同时,犯罪嫌疑人及其代理人对于司法部门拒绝保释有权利提出上诉。在我国,取保候审主要体现的不是权利而是权力的象征。取保候审的适用不是司法机关优先考虑的措施,而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辩护律师提出申请,如果理由正当且符合条件,司法机关才能够同意并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对于司法机关拒绝申请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辩护律师再无其他的救济措施。

保释和取保候审还是有很大差异的,那么究竟什么是取保候审呢?

取保候审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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