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的需要哪些资料
1、交通事故赔偿的需要的资料如下:
(1)伤者的身份证件;
(2)机动车驾驶证和行车证;
(3)银行账户信息;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维修车辆的相关凭证、医院住院病历、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的凭证;
(6)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误工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或收条;
(8)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中追尾的责任如何认定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