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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殷周关系看姜嫄弃子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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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殷周关系看姜嫄弃子神话

[摘要]武王克商之前,周是殷商的属国,并且尊奉、祭祀殷商的上帝和祖先神。周族史诗《生民》中的“帝”是引自殷商部族。帝的部族神身份,是其“不宁”、“不康裎祀”和姜嫄弃子的根本原因。后稷得到各种动物的庇护,种植庄稼,敬事上帝,并获得了帝的认可。这一考验过程与周族发展农业、为殷商西伯的历史事实极其相似。姜嫄弃子传说,是早期殷周关系的生动体现。

[关键词]殷商;周族;姜嫄;后稷

《大雅·生民》是周族史诗,记述了后稷降生的神话,也是研究周族早期历史的原始资料。《毛诗序》说:“《生民》,尊祖也。后稷生於姜嫄,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焉。”可见,《生民》作于周人克商之后,从其整饬的章句结构看,还可进一步划到周公制礼作乐之后。也就是说,“姜嫄弃子”是后人对本族早期历史的追溯,融入了后人对历史的理解,它已不再是原生态神话。故而解读“姜嫄弃子”神话除人类学方法外,更需要结合神话写定时期的历史背景,从周人的宗教、历史观念人手,这样才可能更准确地理解神话的寓意。周族曾是殷商的附属国,并曾尊奉殷商的神灵。武王克商成为天下共主之后,必然要把本部族的主导地位扩展到宗教领域。《生民》中“上帝”态度的转变,即是周人重塑上帝象形、论证其政权合法性的一种努力。

有关后稷的神话传说很多,就“姜嫄弃子”这一情节而言,其详细程度均没有超出《生民》。《史记·周本纪》对这一情节作如下记录:

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

《周本纪》明显据《生民》编写而成。值得注意的是,姜嫄在《生民》中为女始祖,在《周本纪》中却成为帝罂的元妃。在《生民》中是“履帝武敏”,在《周本纪》则是践“巨人迹”。按《生民》的逻辑,后稷应是无父感生;按《周本纪》的逻辑,后稷则是有父感生。至于姜嫄为何弃子,司马迁认为是“以为不祥”。至于何以不祥,《周本纪》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司马迁对“姜原弃子”的解释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引出了更多新问题。

汉代经师从姜嫄的身份出发,作了许多推测。从《毛诗》《郑笺》的“彰显灵异说”,马融、孔颖达的“恐被淫泆说”,到郭沫若等的民俗学、人类学解释,学界提出的解释不下十种。各种解说在自身学术体系内,对本学科材料作了深入挖掘,对所持观点作了充分的发挥。不足之处在于,没有贯通全诗,缺少对诗歌叙事的细致分析。若认真分析《生民》的叙事逻辑,完全可以从诗歌本身找到姜嫄

弃子的原因。

《生民》前三章如下:

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

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诞弥厥月,先生如达。不拆不副,无菑无害。以赫厥灵。上帝不宁,不康裎祀,居然生子。

诞寘之隘巷,牛羊腓字之。诞寘之平林,会伐平林。诞真之寒冰。鸟覆翼之。鸟乃去矣,后稷呱矣。

第一章写姜嫄通过祭祀怀孕。第二章写姜嫄顺利生出后稷,上帝很不高兴;上帝没有接受姜嫄的祭祀,姜嫄却安然生子。第三章写姜嫄弃子和后稷的神奇经历。对第一章和第二章的解读,历代注家虽有异议,但分歧不大。争论集中在第二章,而这则是姜嫄弃子的关键所在。

看毛诗和郑笺对“诞弥厥月,先生如达。不拆不副,无蕾无害”的解释:

《毛传》曰:“达者,生也。言易也。凡在人母,母则病。生则坼副其母,横逆人道。”《郑笺》云:“迭,羊子也。……生如达之生,言易也。”

在毛、郑看来,后稷的神异之处在其出生顺利,没有给姜嫄造成伤害,没有悖逆母子之道。也就是说,后稷一出生即具有仁德之性。在重视孝道的汉代,出生不伤害母亲,也可以算得上灵异之处了。但据此推断周初的道德观念,甚至神话孝的观念,似乎有些不妥。毛、郑虽在对“达”字的解释上有分歧,但在该句的整体理解上分歧不大。

毛、郑的分歧集中在对“以赫厥灵,上帝不宁,不康禋祀,居然生子”的解释上:

《毛传》曰:“赫,显也。不宁,宁也。不康,康也。”《郑笺》云:“康、宁皆安也。姜嫄以赫然显著之征,其有神灵审矣。此乃天帝之气也,心犹不安之。又不安徒以禋祀而无人道,居默然自生子,惧时人不信也。”

《毛传》认为“不”是发语词。陈奂《诗毛氏传疏》继承毛传,说:“不宁,宁也,宁,安也。不康,康也,康,乐也。不,发声。”《诗经》中确有以“不”为发语词者,但更多是用其本义。《毛传》和陈奂的《疏》,舍其本义而用偏狭之义,很难让人信服。郑玄为毛诗作笺,便舍弃了《毛传》的成说,采用“不”的本义。郑笺的这一转变,带来了另一个问题——上帝为什么不安、不乐呢?《郑笺》把“不宁”、“不康”的主角换成了姜嫄,在姜嫄本身寻找弃子的原因。郑玄不相信上帝会对后稷的降生不安,更不用说厌恶了。

其实,郑玄不敢怀疑的地方,正是问题关键所在。上帝对后稷的降生确实有排斥,甚至厌恶的表现,这在其他典籍中可以找到旁证。《楚辞·天问》曰:“稷维元子,帝何竺之?投之冰上,鸟何燠之?”王逸注:“元,大也。帝,谓天帝也。竺,厚也。”洪兴祖《楚辞补注》:“《尔雅》云:‘竺,厚也,与笃同。”’蒋骥《山带阁注楚辞》说:”竺,一作笃。按古竺、笃、毒三字通。西域天竺亦曰天毒。《书》‘天毒降灾’,《史记》作‘天笃下灾’。此文竺、笃宜皆从毒解。言稷为元子,帝当爱之,何为而毒苦之也耶?”

王逸、洪兴祖释“竺”为厚爱之义,蒋骥释“竺”为毒苦之义,二者皆能找到例证,单从文字本身很难判分晓。只有结合《天问》上下文,才能准确理解。姜亮夫《重订屈原赋校注》对此有精到见解:

朱子(朱熹)谓:“帝,嚳也。……《诗》云:‘先生如达’,是首生之子也,故日元子。既是元子,则帝当爱之矣,何为而竺之邪?弃之冰上,则人恶之矣,鸟何为而燠之耶?以此言之,则竺字当为‘天祝予’之祝,或为天天是椽之椽,以声近而讹耳。”云云,其说较王、洪为胜。按《章句》以为后稷帝之大子,何帝独厚爱之为说,实不成问义,故朱熹已疑之,而仍未得确解。俞樾云:“帝,谓帝嚳,竺,当为毒,古字通用。天竺之为天毒,即其证也。《广雅·释言》:‘毒,憎也。’此言后稷乃帝嚳元子,帝喾何为憎恶而弃之至再至三乎?下文投之冰上,鸟何燠之。即承此而言,其义自见。”按俞说极确。

朱熹、俞樾认定《生民》中的“帝”为帝嚳,是源自《史记》和《世本》。姜先生引朱熹和俞樾的观点,在文字训诂的基础上,贯通文义,结论很有说服力。明白了上帝对后稷憎恶的态度,再贯通文义,就不难找到姜嫄弃子的原因。首先,姜嫄“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即是想通过祭祀来获得儿子。但上帝并没有主动赐予姜嫄儿子的表现。姜嫄怀孕的途径是“履帝武敏歆”。这种行为与鲧盗取上帝息壤类似,有违抗上帝意志的意味。上帝没有主动赐予姜嫄儿子的事实,可从上帝对后稷的态度相互印证。上帝对后稷出生的反应,首先是“不宁”。原因是“不康禋祀,居然生子”。“居然”,司马迁解释为“居期”,《毛诗》《郑笺》解释为“居默然”,都不准确。“居然”,即安然,平安之义。《庄子·盗跖》:“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成玄英疏:“居居,安静之容。”“居然生子”,即平安地把孩子生下来。“不康禋祀”,是对“居然生子”的反问。也就是说,上帝没有接受姜嫄的祭祀,姜嫘何以怀孕,安然生下后稷。

承接上文的是姜嫄弃子。从《生民》的行文脉络看,上帝“不宁”,及对后稷的态度,是姜嫄弃子的直接原因。高亨《诗经今注》解释“上帝不宁,不康禋祀,居然生子”,也得出了类似的观点:

宁,愿意。自此以下三句是巫者假託神意说的话。康,当读为赓,继续也。是说姜嫄产前没有再去祭祀。居,读为胡,何也。巫者假託神意,说姜嫄产前没有再去祭神,怎么生了孩子。

高亨先生意识到,“上帝不宁”是姜嫄弃子的直接原因,但杜撰出姜嫄没有再去祭祀的理由,很难让人信服。高亨与毛、郑一样,把弃子的责任归于姜嫄,完全没有把问题指向在《生民》中有显赫位置的上帝。

现在姜嫄弃子的直接原因已经找到,即上帝不愿意接受姜嫄的祭祀,对后稷怀有憎恶之情。如果能回答屈原提出的“稷维元子,帝何竺之”的问题,以上推论就顺理成章了。其实,历代注家很可能无法解决这一问题,才转而怀疑上帝憎恶后稷的。

在论证前,不妨把答案给出。《生民》中的“帝”本属于殷商部族天神,在周文王受命之前,天命在殷商,帝更倾向于庇佑殷人。后稷神异的降生过程,使上帝意识到周族对殷商的潜在威胁。故而,上帝对后稷的降生怀憎恶之情。下文上帝态度的转变,来自周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新观念《(尚书·周书·蔡仲之命》)

周族人曾尊奉殷商的上帝,这在出土资料、《尚书》和《诗经》中都能找到证据。《论语·泰伯》赞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在武王伐纣前曾是殷商的附属国,已是不争的事实。其实,周族对殷商不但在政治上处于附属地位,而且在宗教上也有从属关系。1977年,在陕西岐山的凤雏村遗址,周原考古队发掘出土一万七千多片周代甲骨。据李学勤先生的解读,甲骨文有反映早期殷周关系的内容。

卜祭祀的一片辞:“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贞,王其(刀+阝)祭成唐,口贞祝示及二女。其彝血(羊+土)三豚三,(十下加田)有足。”文武帝乙即帝乙,成唐即成汤。用的牺牲是二女、三口公羊、三只猪。周人而祭祀帝乙与成汤,周人自是附属于商。另一片卜辞:“王其口佑太甲,(册下+口)周方伯,口(十下+田)足,丕左于受有佑。”周王求商人先王太甲的保佑,(册下+口)周方伯。

周人祭祀成汤与太甲,前者是殷商的创业君主,后者是商初有名的贤王,有太宗之称。周人在政治上臣服殷商的同时,也逐步接受了殷商的宗教。傅斯年甚至认为周人将商人的始祖神帝嚳也引为稀祭的对象。他的证据有三个:其一,“履帝武敏歆”,《毛传》日,“帝,高辛氏之帝也”。其二,《鲁语》上,“商人禘嚳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祷署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其三,《世本》《史记》各书皆以为殷周同祖帝嚳。

按殷商源于东夷族,周人源于西北古族,商、周不可能同祖”。且殷商兴盛较早,不大可能接受相对落后的周人的祖先。可信的解释只能是,周人接收了其宗主国的上帝。

周人尊奉商人的上帝,在《诗经》中也可以得到印证。《大雅·文王》:“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大雅·皇矣》:“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维此二国,其政不获。……乃眷西顾,此维与宅。”在周人看来,殷商在没有丧失民心之前,其祖先“克配上帝”,即享有天命。后来殷商政治不合理,上帝

失望,才开始眷顾周族。

《尚书·周书·多士》的观点类似:

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

王若曰:“尔殷遗多士,弗吊曼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

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父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

这段文字是周公为安抚殷商遗民而作。首先,周公自称为“小国”,显示出对殷商王朝的尊重,对其上帝的敬畏。其次,周公承认殷商自成汤至帝乙一直没有失德,因而享有天命。帝乙是纣王的父亲,可见周族在克商之前,一直尊奉殷商的上帝,并承认上帝曾偏爱殷商。

因此可以推测,《生民》中的“帝”属于殷商部族的天神,偏爱殷商。这一观点还可以在《诗经》中得到印证。

《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商人眼中的上帝,与周人截然不同。看《玄鸟》开篇的气势,“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商人完全以上帝的嫡系子孙自居,以“天之选民”自居。再如《商颂·长发》曰:“有娥方将,帝立子生商”,进一步明确了商人与上帝的血缘关系。《玄鸟》言汤武受上帝之命征伐天下,《长发》言始祖契统治四方诸侯,“玄王桓拨,受小国是达,受大国是达”。

比较殷商和周族始祖降生神话,上帝对其始祖态度的差异便更加明晰。姜嫄生后稷,先祭祀,后考验,再修德,最终才得到上帝的认可;商契降生则完全没有诸如此类的周折,上帝主动立契为王,并把四方诸侯国赐予它。上帝对待商契和后稷,态度可谓判若云泥。另据《史记·殷本纪》记载,文王灭掉殷商的附属国耆,严重威胁商朝的安全,而纣王却说:“我生不有命在天乎!”由此足见商人与上帝的私密关系。

对于这种现象,许倬云推衍李宗侗的“图腾说”,认为:“商人的帝,既有图腾生祖的性格,其与商人的关系是特定的,专有的,而不能是普遍超然的。商人的神对商人有必须眷顾的理由,不必有道德的标准为给予佑护的要求。”李宗侗从人类学的角度解释上帝与殷商的密切关系,虽有猜测的成分,但基本可信。

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生民》中的帝是周人从殷商接受的天神,仍然带有偏爱、眷顾殷商的特点。但帝的殷商部族神属性,还不能充分解释它为何对后稷抱

有强烈的憎恶情绪。

上文说过,《生民》中保存的始祖神话并非原生态,其中难免融入后人根据历史重新构建的成分。把神话放在殷周激烈冲突的大背景下,也许能更好地解释上帝强烈的厌恶情绪。

周族自太王由豳迁岐之后,开始与殷商有密切接触。《鲁颂·閟宫》:“后稷之孙,实维太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古公定居岐山,即使在周人看来,也意识到自身对殷商的威胁。后来经过季历和文王的不断征伐,已严重威胁到殷商的统治。

《古本竹书纪年》记载:

(太丁)四年,周人伐无余之戎,克之。周王季命为殷牧师。七年,周人始伐始呼之戎,克之。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文丁杀季历。

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记载:

二十一年春正月,诸侯朝周。二十二年,囚西伯于茭里。二十九年,释西伯,诸侯逆西伯归于程。

今本和古本《竹书纪年》虽有可疑之处,其记年不可尽信,但上述事件还散见于其他典籍,事件本身应该是可信的。从《竹书纪年》可以看出,殷、周之间的关系很复杂:周人想扩大势力,进而取代殷商,但又不敢与殷商正面冲突;商人想借助周人力量稳定西方诸侯,又怕周人壮大,尾大不掉。商人的这种态度,与《生民》中上帝的态度极其相似。上帝不愿意接受姜嫄的祭祀,对后稷的神奇降生很不安,这与商人戒备周人的心理完全一致。上帝指示姜嫄弃子,商王文丁曾杀季历,纣王曾囚禁文王。后稷被弃后,在牛、羊、鸟的保护下,生存了下来,并勤勉地种植谷物,恭敬地祭祀上帝。这也与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的情形完全一致。

综上可以推测,上帝对后稷的憎恶,来源于周人对殷商的威胁,是殷周关系在神话中的生动写照。那么,如何解释上帝最终接受后稷的祭祀,承认他的合法地位呢?这还要从周人对上帝观念的改造谈起。

徐旭生谈到殷周始祖神话时说:“凡早期各氏族中所崇拜的神全是属于本氏族的,没有超氏族的。超氏族的神或帝的出现是相当晚的。商、周之交恐怕正是氏族神和超氏族神嬗变的时期。”促进这一嬗变的是周人的上帝观,相对于商人把上帝看成本部族的保护神,周人一再强调上帝的超部族性,即“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这种观念在《诗经》中表现得很明显。《大雅-文王》:“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大雅·大明》:“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第一,“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表明周族在文王之前并没有受命,在宗教上从属与殷商。第二,“天命靡常”,

表明上帝不会无条件地佑护殷商。第三,“昭事上帝”、“厥德不回”才是获得天命的根本原因。周人用“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观念,改造了殷商的上帝,也是上帝从“不康禋祀”到“居歆”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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