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否提起公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2、若决定提起公诉到,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死刑或附民案件,经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3、具体还要根据案情,自诉案件及简易程序的案件,时间可能会更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