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标准下破坏监管秩序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破坏监管秩序罪才立案?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殴打监管人员的;

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3、聚众,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一、对虐待被监管人罪的量刑标准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定罪:如果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以虐待被监管人罪定罪。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