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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法律上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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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押的罪犯,若有以下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殴打监管人员;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3.聚众扰乱监管秩序;4.殴打、体罚或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

法律分析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若有下列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 殴打监管人员;

2. 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

3. 聚众,扰乱正常监管秩序;

4. 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上述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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