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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次兵役登记的公民称为应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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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满18岁的男性市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前已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报名的,也可以报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服现役的称军人;

预编到现役或者编入预备役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七条

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

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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