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附加税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为基数,城市按7%的税率计算、镇按5%的税率计算、其他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1%计算缴纳。
租赁房屋需要交的税如下:
1、营业税,为月租金的3%,减半征收;
2、城建税,为营业税的1-7%,其中市区房产征收7%、县城镇房产征收5%、其他地区房产征收1%;
3、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3%;
4、地方教育附加,为营业税的1%;
5、房产税,为月租金的4%;
6、印花税,为月租金的0.1%;
7、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额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