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属于在编事业单位的老师则不能调动工作。
法律依据:《公务员调任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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