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内环实行限行措施,具体时间为工作日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以及工作日7时至20时。限行区域范围包括延安高架路、南北高架路、逸仙高架路、沪闵高架路、中环路、华夏高架路、罗山高架路、度假区高架路、内环高架路、龙东高架路、虹梅高架路、北翟路地道、南浦大桥、卢浦大桥和延安东路隧道。限行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进行。
法律分析
上海内环的限行时间如下:
1. 工作日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
2、上海内环高架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至20时。
3、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均布限行。
全体公民放假日是指全体公民放假日是指每年发布的全体公民放假调休的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不包括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如妇女节、儿童节等。
一、上海市限行区域范围
1、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2、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3、逸仙高架路(全线)
4、沪闵高架路(全线)
5、中环路(全线)
6、华夏高架路(全线)
7、罗山高架路(全线)
8、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9、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10、龙东高架路(罗山路立交至华东路)
11、虹梅高架路(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12、北翟路地道
13、南浦大桥
14、卢浦大桥
15、延安东路隧道。
上海作为中国最大的现代化城市,汽车保有量肯定不少。因此,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进行,上海市出台相关限行法规,并明确指出不同车辆的限行时间和区域。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结语
上海市针对上海内环的限行时间进行了明确,工作日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均布限行。限行区域范围包括延安高架路、南北高架路、逸仙高架路、沪闵高架路、中环路、华夏高架路、罗山高架路、度假区高架路、内环高架路、龙东高架路、虹梅高架路、北翟路地道、南浦大桥、卢浦大桥和延安东路隧道。此举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部门和地方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手续继续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审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规定建成的项目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严重下降的,由前两款规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逾期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代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依法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人民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