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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非组织申请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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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境外非组织申请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境外非组织经依法登记,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九条 境外非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境外非组织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未经备案的,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展或者变相开展活动,不得委托、资助或者变相委托、资助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十一条 境外非组织申请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业务主管单位的名录由门和省级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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