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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的房屋需要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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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被执行人房产未被查封前能过户,查封后不能过户。经国家机关或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人同意可以买卖查封的房屋,但买受人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解除强制措施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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