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应予受理。单位不缴社会保险又无法补缴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应予受理。
第三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