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年。
科举考试大致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1)院试(县级别的考试)未考中前叫“童生”。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这时候就是有功名在身,可以不用参军,上公堂不用下跪。
(2)乡试(地方上省级别的考试)每三年考一次,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参考者秀才,及格者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3)会试(全国级别的考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开展的。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故称春闱;地点京城礼部官衙,由礼部主持,故又称“礼闱”。考中后称“贡士”, 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叫“会元”。
(4)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只考时务策一道。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三元: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