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GSP操作规程(新版)
⽂件名称: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编号:XXX-SOP-V3-1
第⼀条为规范我单位的药品采购、验收、销售⼯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百四⼗⼀条规定和相应条款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条本操作规程适⽤于零售药品采购、验收、和销售⼯作。
第三条我单位药品采购、验收、陈列和销售岗位⼈员分别执⾏本操作规程所列的相关规定。第四条药品采购⼯作,执⾏下列操作规程:
(⼀)按市场所需和质优价适的原则,选择药品列⼊拟选购品种范围;(⼆)查询拟采购品种的可供货单位,进⾏匹配:
1.若为已合作供货单位,登陆计算机系统直接选择供货单位拟定采购计划;2.若为新合作供货单位,按相关制度要求索取供货单位资料进⾏“⾸营企业”审批,在计算机系统建⽴基础信息资料⽣效后,再选择供货单位拟定采购计划。
(三)查询拟采购的品种,是否为⾸次经营品种,若是,按相关制度进⾏“⾸营品种”
进⾏审批,完成计算机系统的基础数据。再⾏拟定采购计划;若是过往经营的品种,直接选择品种拟定采购计划。
(四)采购计划完成后,由有需要,由相应负责⼈批准后,将计划传给相应的供货单位,或在供货单位的采购平台上完成订货计划。
(五)专门管理类药品的采购计划数量,每个品种每次最⼩单位数量在20以内。(六)操作计算机系统,由其⽣成采购记录。
(七)采购药品所需的货款,按和供货单位的约定,在验收药品后⽀付现⾦或通过银⾏帐号将货款⽀付到供货单位的银⾏帐号上(专门管理类药品必须如此操作)。(⼋)索取与所供药品相匹配的。第五条药品验收⼯作,执⾏下列操作规程:
(⼀)收货⼈员对供货单位送来的货物,查看其送货根据其随货同⾏单,对药品进⾏收货,检查药品的件数、实物是否与随货同⾏单⼀致。
(⼆)冷藏药品,检查其运输⼯具及储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拒收。(三)将货移⾄营业场所可设置“临时待验区”处,冷藏药品移⾄药品存放冰箱,放置“待验”标志,通知验收⼈员进⾏验收。(四)验收⼈员按以下规定进⾏开展到货药品验收⼯作:
1.按照批号逐批查验药品的合格证明⽂件,证明⽂件不全或与到货药品不符的,不得验收⼊库,由质量管理员处理。
1.1.查验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章原印章的药品同批号的检查报告书,供货单位为批发单位的,可收集电⼦版的检验报告书。
1.2.批签发管理的⽣物制品,还需查验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章原印章的《⽣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1.3.若为进⼝药品,查验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章原印章的:1.3.1.〈进⼝药品注册证〉或〈医药品产品注册证〉;1.3.
2.〈进⼝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字样的〈进⼝药品通关单〉;1.3.3.若为实⾏批签发管理的⽣物制品,查验批签发证明⽂件和〈进⼝药品检验报告书〉。
2.按下列抽样标准,进⾏抽样验收:
2.1.整件货的,2件以下,全抽,3-50件的,抽3件,50件以上的,每增加50件(不⾜50件按50件计算),多抽1件。
2.2.抽样的整件药品,开箱抽样检查,从每⼀整件的上中下位置随机抽取三个最⼩包装进⾏检查,对存在封⼝不牢、标签污染、有明显重量差异或外观质量异常的,增加⼀倍或以上抽样数量,再进⾏检查。
2.3.整件药品存在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的,开箱检查到最⼩包装。
2.4.⾮整件药品逐箱检查,同⼀批号的药品,随机抽取⾄少⼀个最⼩包装进⾏检查。
3.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进⾏⼀⼀检查,核对,确保符合附录4第⼗⼀条所列的各项规定。
4.或有质量控制特殊要求或打开最⼩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包装。
5.冷藏药品在打开冰箱后,尽快完成外观质量验收。
(五)验收检查结束后,在计算机系统完成药品验收记录,由计算机系统根据验收结论⾃动⼊库,验收合格的,进⼊可销售药品库,不合格的,由质量管理员跟进处理。
(六)若需上传电⼦监管数据,将相关验收数据及时上传。
(七)协助其他⼯作⼈员将验收合格的药品上架(柜),需暂存的,放于营业场所的临时存货合格区内。(⼋)不合格的药品,存放于营业场所的临时不合格区内。第六条药品销售⼯作,执⾏下列操作程序:
(⼀)销售⼈员着装整洁,佩带⼯作牌,以饱满精神状态、热情的⼯作态度接待顾客;(⼆)⾮处⽅药的销售1.根据顾客的描述,合理推荐适合顾客病情的⾮处⽅药;2.详细向顾客讲解药品的功效、⽤法⽤量、使⽤注意等内容;3.对顾客的疑惑或问题,耐⼼进⾏讲解。(三)处⽅药的销售
1.销售⼈员在顾客需要购买处⽅药时,请求顾客出具处⽅;
2.将处⽅交执业药师进⾏审核签名后,根据处⽅单的药品,进⾏调配、复核、包装;调配⼈和复核⼈分别在处⽅上签名;3.详细向顾客说明药品的⽤法⽤量,注意事项。4.顾客若有疑问和问题,应耐⼼进⾏解释。(四)拆零药品的销售
1.根据顾客的需求和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药品酌情进⾏拆零销售;
2.属处⽅药的拆零,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3.属⾮处⽅药的拆零,执⾏本条第⼆款的规定;4.建⽴计算机拆零药品销售记录。
(五)提⽰或指引顾客进⾏结帐付款,收款⼈员将销售⼩票交顾客,并提⽰妥善保管。(六)礼送顾客离开营业场所。第五条本操作规程起草后由质量负责⼈审核修改,再由单位法定负责⼈签名批准,确定⽣效⽇期,⾃该⽇期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