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国 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级对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相 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
(-)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 或北京科兴公司新冠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
(二) 按照“应接尽接”原则,优先在以下两类人群中 开展加强免疫:1 .感染高风险人群。包括移民、医疗卫生、 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服务业 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的人群;2. 保障社会基本运行关键岗位职业人群。包括、消防、应 急、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 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 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 水、电、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
要统筹考虑重大活动疫情防控需要和60岁及以上等感 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等因素,逐步扩大加强免疫 接种人群
范围。
(三)对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人群提供加强免 疫接种服务。
二、 疫苗选择和接种安排
加强免疫接种在完成全程接种6个月后实施,使用已接 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其中,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 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 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 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 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 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三、 加强综合保障
新冠疫苗加强免疫实施居民免费接种,疫苗及接种 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县经 济信息委、县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要加强与市级相关部 门的衔接,继续做好疫苗供应保障,指导乡镇(街道)定期 报送疫苗需求。加强免疫接种使用的部分疫苗由相关企业免 费提供,县疾控中心要加强疫苗的统筹调配。县卫生健康委 督促县疾控中心及时统计两种不同性质来源疫苗数量并提 供给医保部门。
四、 确保接种安全
各乡镇(街道)和县卫健委要把接种安全放在突出位置,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组织接种实施。 接种单位要落实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 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 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接 种单位要做好加强免疫的接种信息登记和疫苗流向管理,及 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 相关内容。加强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及时发 现和预警潜在风险。
五、 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 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并统筹做好加强免疫工作,结合实际制 定辖区内加强免疫接种具体方案,做好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 种人群摸底分类统计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继 续坚持“找人,行业部门推进,卫生健康部门打苗” 的工作机制,密切部门联系,每日收集工作进展,动态掌握 辖区加强免疫接种情况,全面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县疫苗接 种组要统筹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加强免疫接种和其他常规疫 苗接种工作,加强人员安排,做好责任分工,确保高质量完 成接种工作。
(二) 落实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原则上感染高风险人群 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免疫由各相关部 门统一组织、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按照“条块结合”原则, 市场监管、
商务、交通、文旅、国资、卫生健康、教育、民 政、、司法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落实行业责 任,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本行业、本单位符合加强免疫接种 条件的人员接种基本情况,建立花名册,做好摸底排查工作。 要及时掌握、动态更新本行业、本单位加强免疫接种进度, 在县疫苗接种组的指导下,做好组织动员,加强督促指导, 对花名册上人员逐一销号,确保“应接尽接”,对新进员工 按要求完成接种。我县赴海外人员加强免疫接种有关工作, 以及在内地()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 的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 加强监督指导。县卫生健康委要做好加强免疫接 种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密切跟踪监测,坚持日汇总、周通 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指导各乡镇(街道)、 各行业稳妥有序开展。要持续健全疫苗流向全程追溯体系, 完善疫苗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全流程管理和安全防 范。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全县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 及时开展培训;动态掌握基层接种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精准 指导;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处置工作指导,尤其是强化疑似严 重不良反应的诊断和处置;继续做好全县疫苗的调配和储 运,保障疫苗供应。
(四) 做好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委等部 门和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 免疫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重点宣传加强免疫接种的目的意 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 处置苗头性倾向
性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报送典 型经验和做法,县疫苗接种组和宣传引导组要积极在全县推 广宣传。
(五) 加强信息沟通。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在 加强免疫接种时,原则上按照就近接种的原则在辖区接种点 接种。同时,要与接种点加强衔接,及时掌握本单位、本行 业加强免疫接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