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关于印发《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延政发[2007]48号 【发布部门】延安市 【发布日期】2007.07.10 【实施日期】2007.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延安市关于印发《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延政发〔2007〕48号)
各县区,市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关于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日
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 5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 部门职责
2.3 应急组织运作体系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4 地质灾害险情的灾情分级 5 应急响应 5.1 险情应急 5.2 灾情应急 6 灾后处置 6.1 灾后建设 6.2 社会救助 2 / 5
6.3 灾后调查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 7.2 应急队伍 7.3 支援与装备保障
电信、交通、电力、民政、卫生、、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救灾支援与保障工作。 7.4 宣传和培训 7.5 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奖励与处罚 8.2 预案管理
延安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御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稳定。 1.2 编制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和《陕西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或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3 / 5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有效监测,严密布防,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当地为主的管理。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其组成如下: 总 指 挥 主管副
副总指挥 市主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担任
成 员 市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局、水利局、交通局、卫生局、、教育局、安监局、电信局、气象局、供电局、军分区等部门负责同志。 市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制定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应急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指导各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兼任,副主任由主管副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协调有关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成员之间的应急 4 / 5
工作,并督促落实;起草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
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部门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救灾物资、应急调查和应急治理资金预算,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
市民政局负责安排好救援物资的运输与储备;调查受灾人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款,接受和安排社会各界提供的捐赠款物。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同市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组织开展应急调查,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进行灾情核查,确定应急治理项目;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的供地工作。 市规划局指导灾后城镇、乡村恢复重建的规划编制、选址和勘察设计工作,组织建筑施工、竣工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水利工程抢险救灾工作和被毁水利设施的修复。
市交通局负责保障运送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和设备的道路畅通,指导组织交通沿线或范围内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和被毁公路的修复,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监测饮用水,对重大疫情组织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市负责协助灾区动员受威胁群众的疏散转移;对被压人员进行抢救;维护灾区抢险救灾及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受灾地区、单位开展被毁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灾后学校及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