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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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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分局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办税服

务厅的管理,提升办税服务厅服务水平和管理层次,充分体现管理服务化和服务优质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值班制度是指由分局班子轮流担任值班领导,负责协调整个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顺畅运行。 二、值班领导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办税秩序,保证服务厅各窗口的正常运转;

(二)接受纳税人的涉税咨询,协助处理服务厅内有关涉税事宜; (三)受理纳税人对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投诉,接受涉税违章案件的举报;

(四)负责办税服务厅内外环境卫生督查工作,保持服务厅内外整洁,努力为纳税人创造一个洁净、舒适的办税环境;

(五)监督检查服务厅内各窗口工作人员的行规范、仪表仪容、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等情况;

(六)引导和指导纳税人办理有关纳税事宜,阻止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后台;

(七)根据各窗口忙闲程度,及时、调整窗口工作人员,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

(八)做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

三、工作纪律

(一)值班领导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好值班领导的岗位职责;

(二)值班领导要密切注意办税服务厅内外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值班领导要确保值班时间,不得在值班期间擅自离岗。因故需要离岗的,必须在其他代班人员到岗后才能离开;

(四)内部工作人员违反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的,应当场予以批评、制止,并责令改正。发生重大事件,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同时,应立即向区局分管领导汇报,事后以书面形式报局纳税服务股和监察室;

(五)对纳税人提出涉税问题或发生税务纠纷时,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做好事说服、解释工作。需移送其他部门办理的,应以书面形式移送承办单位;

(六)值班人员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值班的,应由第二天值班人员抵顶。

四、分局班子应每周召开碰头会议,针对前一周办税服务厅在管理、运作、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同时对严格执行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服务态度好、工作纪律严、工作效率高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真正做到奖优罚劣。

五、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或补充规定。 六、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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