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的意愿签订本协议,乙方(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科
工路196号秦通新建厂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造成扰民,污染环境,破坏四
周绿化及建筑物,如果乙方(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造成了道路上
灰尘过大或垃圾过多等原因,应该及时处理干净,并报甲方现场查看验收。
甲方主要组责任签字:( )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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