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二单元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点06: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P194)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1)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2)减除费用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3)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4)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案例1】张某2019年4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3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800)×20%=440(元)。 【案例2】张某2019年4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0×(1-20%)×20%=8000(元)。
【案例3】张某2019年4月取得稿酬38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3800-800)×70%×20%=420(元)。 【案例4】张某2019年4月取得稿酬5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0×(1-20%)×70%×20%=5600(元)。 【案例5】张某2019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3000-800)×20%=440(元)。 【案例6】张某2019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1-20%)×20%=800(元)。 【案例7】张某2019年4月取得劳务报酬5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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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8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1 2 3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预扣率(%) 20 30 40 速算扣除数 0 2000 7000 考点07:全年一次性奖金(★★★)(P210) 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解释】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2.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甲公司职工王某2019年12月末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0元,王某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在本案中:(1)120000÷12=10000(元);(2)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月所得10000元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3)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10%-210=11790(元)。 考点08:财产租赁所得(★★★)(P195) 1.范围界定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所得。 2.计征方法 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征收。 3.税率 (1)基本税率为20%。 (2)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2017年) A.周某出租机动车取得的所得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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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夏某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 C.林某出租商铺取得的所得 D.刘某出租电子设备取得的所得 【答案】B
4.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不含)-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或者10%)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不含)-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或者10%)
【解释1】个人出租住房时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计算房屋出租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住房时缴纳的。
【解释2】当月的修缮费用超过800元的,当月最多扣除800元,超过部分在以后月份扣除。
【案例1】张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9年10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不含),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120元,修缮费用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张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120-300-800)×10%=178(元)。
【案例2】李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9年10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不含),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120元,修缮费用1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李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120-800-800)×10%=128(元)。
【案例3】王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9年10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元(不含),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320元,修缮费用1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王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320-800)×(1-20%)×10%=550.4(元)。
【例题1•单选题】2017年9月,王某出租自有住房取得租金收入6000元(不含),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240元,支付该房屋修缮费1000元。已知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减按10%,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当月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8年)
A.(6000-240-800)×10%=496(元) B.(6000-240-1000)×10%=476(元)
C.(6000-240-1000)×(1-20%)×10%=380.8(元) D.(6000-240-800)×(1-20%)×10%=396.8(元) 【答案】D
【例题2•单选题】2019年1月,张某出租一套住房,取得当月租金收入3800元,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152元,发生修缮费600元。已知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9年)
A.(3800-152-600-800)×10%=224.8(元) B.(3800-800)×10%=300(元) C.3800×10%=380(元)
D.(3800-152-600)×10%=304.8(元) 【答案】A
【例题3•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是( )。(2019年)请务必加微信miaomiao080313更新有保障!精准押题加微信!
A.偶然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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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屋转租
(1)个人取得的房屋转租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准予扣除。 考点09:财产转让所得(★★★)(P196) 1.财产转让所得的界定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计税依据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3.特殊规定
(1)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判断题】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7年) 【答案】×
考点1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P195、P197) 1.范围界定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按次计征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3.计税依据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计税依据,没有扣除的问题。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4.特殊规定
(1)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4)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为单位或者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年新增) (6)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年新增)
(7)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者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2020年新增)
【例题1•单选题】2018年1月,周某在商场举办的有奖销售活动中获得奖金4000元,周某领奖时支付交通费30元、餐费70元。已知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计算周某中奖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算式中,正确的是( )。(2018年)
A.(4000-70)×20%=786(元) B.(4000-30-70)×20%=780(元) C.(4000-30)×20%=7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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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000×20%=800(元) 【答案】D
【例题2•单选题】周某购买体育彩票中奖奖金30000元。周某领奖时支付食宿费400元。已知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计算周某中奖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算式中,正确的是( )。(2019年)
A.(30000-400)×20%
B.(30000-400)×(1-20%)×20% C.30000×20%
D.30000×(1-20%)×20% 【答案】C
考点11:个人转让房屋(★★★)(P210)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先购买后转让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 【相关链接】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计算房屋出租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
【案例】甲将其住房出售给乙,转让价款为400万元(不含),税额20万元。1年之后,乙将该住房出售给丙,转让价款为600万元(不含),税额30万元。在计算乙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1)乙取得该住房时承担的20万元应计入财产原值;(2)乙出售住房时缴纳的30万元不得扣除。
【例题•单选题】张某转让房屋取得收入160万元(不含),该房屋买入时的价格为120万元(含),发生的合理税费为0.5万元(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已知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计算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算式中,正确的是( )。(2019年)
A.(160-0.5)×20% B.160×(1-20%)×20% C.(160-120)×20% D.(160-120-0.5)×20% 【答案】D
3.先受赠后转让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考点12:股权转让所得(★★★)(P196) 1.上市公司 (1)非限售股
个人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限售股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20% 2.新三板挂牌公司 (1)原始股
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非原始股
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释】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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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3.普通公司 个人将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者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者股份,转让给其他个人或者法人的行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