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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生育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员工生育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员工生育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遵循“二选一、就高原则”发放,不可重复领取。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缴了生育险:员工可领取生育津贴,由社保发放;若生育津贴低于员工产前工资,企业需补齐差额。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月均社保缴费基数 ÷ 30 × 产假天数。企业未缴生育险:企业需按照员工产前工资全额支付。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1年内申领。不同参保情况对应的法律条款不同,企业正常参保时依据《社保法》第56条;未参保时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灵活就业者部分城市可享津贴,如深圳、杭州,依据地方性规定。

申领生育津贴的材料包括生育证明(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社保缴费记录(自行查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申领方式为向社保局提交申请(线上可办),若涉及工资差额,需与企业协商,企业拒付则可进行劳动仲裁。若企业拖延支付津贴,可向社保局投诉;拒发产假工资,可劳动仲裁并主张N倍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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