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在我国婚姻无效撤销是否一样”。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在我国,婚姻无效与撤销是不一样的。以下是两者的主要区别:
一、婚姻无效
定义: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法律后果: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即双方不具有夫妻关系,不存在婚姻关系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二、可撤销的婚姻
定义: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条件: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后果:被撤销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即双方的关系恢复到未婚状态,但撤销前的财产关系等可能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综上所述,婚姻无效与撤销在定义、法律后果以及适用条件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