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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缓刑期间的人是否可以做公司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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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处于缓刑期间的人是否可以做公司法人代表”。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服刑人员在缓期内可注资开办公司,但不可接任法定代表职务。
因正在接受刑事处罚者,无法担任此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会为其进行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相关企业法人应主动提出更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要求并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机关或者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
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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