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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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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一、身份证明类双方居民身份证: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实身份信息。若因故无法出具身份证,可提交有效临时身份证替代。结婚证明材料:

结婚证:需提供双方结婚证原件。若一方结婚证丢失,需书面声明遗失;若双方均丢失,需书面声明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

信息一致性证明:若结婚证或档案中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需提供能证明信息一致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机关证明等)。

二、协议类

离婚协议书:需双方共同签署,内容必须包含以下要素: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事项的协商结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债务处理方式(如共同债务的承担比例)。协议需明确、具体,避免模糊表述,以减少后续纠纷。三、照片类

证件照:需提交双方各2张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具体要求存在两种说法:

2寸照片:部分地区要求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证件照,禁止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等;1寸照片:另有说法称需2张1寸近期半身照。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局确认尺寸要求,避免因照片不符延误办理。四、其他条件

除资料外,离婚登记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自愿离婚,无胁迫、欺诈情形;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提示:办理前建议通过当地民政局官网或电话确认具体要求,确保资料齐全、符合规范,以提高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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