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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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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广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1. 各县级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元。
2.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
3. 二类地区,即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5元。
4. 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元。
5. 四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5元。
6. 2022年,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以上(含),已达到或超过该标准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适当提高。
7. 城市低保标准低于2021年底全区平均水平的市,建议按2%的幅度提高;已达到或超过该水平的市,可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已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以上的市,2022年暂不提高。
8. 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工资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9.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应考虑基本生活必需费用,包括衣、食、住以及水、电、气(煤气、暖气、燃煤)和义务教育费用。
10.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执行,由设区的市或县(县级市)民政部门会同统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完成,并报相应级别批准和备案。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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