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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能为当事人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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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能为当事人做什么?”。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代理人,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以下专业法律服务:

一、会见权

律师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凭借相关证件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会见过程中,律师有权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嫌的罪名、案件进展、侦查机关的调查方向等。同时,律师会关注侦查机关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违法行为,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此外,律师还会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其关于案件的法律疑问,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建议。

二、申诉与控告

针对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进行申诉与控告。这包括但不限于:

超期羁押:若刑事拘留超过37日未提请逮捕,或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未延长,律师可申请解除强制措施。非法取证:如发现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违法行为,律师可向同级或上一级提出控告,要求启动调查程序。程序违法:对应当回避的侦查人员未回避、未依法告知权利义务等程序违法行为,律师可提出纠正意见。

三、取保候审与变更措施

律师可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这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无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在申请时,律师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若机关拒绝,律师可向上一级机关或申请复议。此外,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律师还可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

四、证据审查与调查

虽然侦查阶段律师无权自行取证,但可通过以下方式影响证据体系:

申请调取证据:对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律师可向机关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要求补充收集。异议鉴定意见:若对伤情鉴定、精神病鉴定等专业性结论有异议,律师可申请重新鉴定或要求鉴定人出庭说明。核实证据线索: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挖掘可能存在的无罪或罪轻证据(如不在场证明、证人证言等),为后续辩护做准备。

五、了解案件进展与提交辩护意见

律师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案件进展,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交辩护意见:

罪名告知: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及简要案情,判断是否存在定性错误。意见提交:针对案件事实、证据或法律适用问题,向侦查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要求附卷。这有助于确保侦查机关在后续侦查过程中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意见。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律师可向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若认为无继续羁押必要,可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六、黄金救援期内的重点争取

刑事拘留后的37天内,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取保候审或促使作出不批捕决定的关键时期。律师需充分利用这一黄金救援期,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协商,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最有利的法律结果。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代理人,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通过会见、申诉与控告、取保候审与变更措施、证据审查与调查、了解案件进展与提交辩护意见以及黄金救援期内的重点争取等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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