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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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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独创性,也叫原创性,是首要条件。指由作者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作品;
2、可复制性,是能以某种物质复制形式表现的智力创作成果。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这里不排除对未被有形载体固定的口头作品的保护;
3、著作权作品是作者的思想表现形式,即单纯的思想或情感本身而不具有文学、艺术等客观表现形式的,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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