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位,房价已大幅上涨,怎么办?”。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位,房价已大幅上涨,可要求按当前市场评估价格补偿。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征收单位的补偿款迟迟不到位,且在此期间房价大幅上涨,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当前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补偿原则:拆迁补偿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的原则。被拆迁人因拆迁而失去原有房屋,应获得与其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当房价大幅上涨时,仍按照原签订协议时的价格进行补偿,显然对被拆迁人不公平。
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来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这意味着,当补偿款迟迟不到位导致房价上涨时,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当前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案例借鉴:在类似案例中,如陈先生的情况,经过十多年的拆迁维权之路,最终最高人民认定,仅按照原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确定的拆迁补偿安置款对被拆迁人明显有失公平。因此,陈先生有权要求根据当前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这一案例为类似情况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维权途径:当遇到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位且房价大幅上涨的情况时,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与征收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征收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当前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协商无果,被拆迁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在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当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位且房价大幅上涨时,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按照当前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这一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体现了公平、合理、及时的补偿原则。在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应积极与征收单位协商,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